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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1年冬天,湖南新宁县。
一个叫朱迈先的人被判处死刑,并立即执行。
罪名是“匪特”。
执行后没几天,判决书就归档了,盖章、封存,一切照旧。
这个名字,像很多在那个年代被突然消失的人一样,很快从人们的记忆里淡了。
可谁也没想到,33年后,这个案子又被翻了出来——法院说:错判,撤销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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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朱迈先这个名字,如果单看判决文书,很普通。
但如果往上追一层,那就不一样了。
他是朱自清的长子。
对,就是那个写《背影》《荷塘月色》的朱自清。
可这事儿的关键,不在他是谁的儿子,而在他自己做了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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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起来,朱迈先的人生起点并不低。
他是朱自清在北大读书期间的孩子,从小就跟着父母辗转各地。
后来母亲病逝,他被送回扬州祖父母身边,一直到十五岁才被父亲接到北平。
那会儿,他个子高得惊人,站在父亲面前都得低头说话。
读的是崇德中学,成绩不错,还爱写文章。
那个时候的中学生,热血、不怕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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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喜欢《水浒传》这类书,脑子里总装着一股子江湖义气。17岁那年,北平街头的游行队伍里,就有他。
他不是凑热闹,是认真的。
抗日的情绪在他心里早就压不住了。
朱自清当时是清华的老师。
听说儿子也上街了倍加网,他本想去劝一劝,可一到现场,看到学生们喊得那么用力,情绪那么真,他也忍不住跟着一起走进了队伍。
后来,朱迈先加入了共产党地下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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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他没跟父亲说,但朱自清多少是知道的。
卢沟桥事变后,党组织安排朱迈先南下,回扬州开展工作。
他一边读书,一边做地下工作。
后来又跟部队去了广西,在南宁、龙州一带待了几年。
抗战胜利之后,他去了海南,驻守在三亚。
那时候他肺病很重,住进了海军医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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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医院里,他遇见了护士傅丽卿。
两人相识、相知、结婚。
婚礼很简单,条件也不宽裕,他那会儿一个月工资才90块钱,连带妻儿北上奔丧的钱都凑不出。
1948年8月,朱自清因胃穿孔去世,朱迈先赶去北平,独自处理了父亲的遗体和后事。
那年,他26岁。
再后来,事情的发展就变得复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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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底,他参与联络桂北国民党军政人员起义,成功把7000多人带进了解放区,和平改编。
这事儿本来是功劳,可惜当时的身份认定没跟上。
组织关系一时半会儿也没理清。
他的“地下身份”没有被正式承认,结果就是,他的“国民党军官”背景成了主要标签。
1951年,镇反开始。
这场运动的目标很明确:肃清反革命,稳定根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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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时候,中央下达的是“坚决、彻底、干净、全部”的方针。
地方上执行得更猛,尤其在湖南、湖北、江西这些老革命根据地,节奏快、尺度严。
朱迈先被捕的时候,没有留下太多讯息。
他到底犯了什么事?案卷里写的是“匪特”,但具体的证据呢?没几个人说得清。
执行那天,傅丽卿接到消息,人已经不在了。
她当场晕了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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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那以后,她一个人带着孩子过日子,没换姓,也没改口,始终说:“你爸是个好人。
他是共产党,不是特务。”
她开始到处申诉。
写信、跑信访、找老战友。
有人劝她:“都过去了,再说也没用。”她不听。
她说:“我不能让孩子长大后,不知道他爸是怎么死的。”
申诉的前十年,几乎没回音。
第二十年,终于有人留了她的信。
第三十年,新宁县法院开始重查旧案。
1984年,复查结果出来了。
法院承认:当年的判决证据不足,程序严重不当,属于错判。
朱迈先,平反。
这年,傅丽卿已经快六十岁。
她收到判决书的那天,没哭也没笑,只是反复擦着那行字:“撤销原判,恢复名誉。”
她把判决书放进了一个旧皮箱,和朱迈先当年留下的照片、信件放在一起。
那封家书里,朱自清写着:“若已有心上人,便早些娶妻成家。”她轻轻合上皮箱,什么也没说。
从那以后,她再也没搬过家。
参考资料:
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,《朱自清全集》,人民文学出版社,2002年。
中央档案馆主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镇压反革命运动档案选编(1950-1953)》,中国档案出版社,1994年。
傅丽卿口述,朱家后人整理,《朱迈先平反档案及家事纪实》,未公开档案,湖南新宁县档案馆藏。
郑学稼,《朱自清年谱长编》,江苏教育出版社倍加网,1996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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